为图方便,在朋友还钱时,乔女士同意在对方微信号上绑定自己丈夫的银行卡,却忘了解除绑定,这位朋友竟然从丈夫卡里转走了29700元。
2016年12月底,黑龙江男子于某为归还之前欠乔女士的1000元,在乔女士的许可下,在其微信号上绑定了乔女士丈夫的银行卡,但还款后未解除绑定。2017年11月7日晚,于某发现其微信号仍绑定着乔女士丈夫的银行卡。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乔女士丈夫银行卡的钱转账至其本人的另一个微信号,累计转账21笔,共计29700元。到案后,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账款29700元。海口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