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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8-06-05

商报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近日,儋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市国土局副局长王向东违规审批并领取工作服问题。2015年8月20日,王向东违规审批所分管驻市政务服务中心8名工作人员价值32880元工作服,其中王向东本人领取价值4110元工作服。此外,2013年至2014年,还违规领取价值共计6500元工作服。2017年11月,王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二、市南辰农场主办会计刘启忠等人套取国有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3年,时任南辰农场场长符启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采取虚列建设农场道路开支的方式套取农场国有资金。作为该农场主办会计刘启忠、时任财务股股长吴多胤、财务股出纳陈海华,明知南辰农场以虚列建设工程开支套取农场国有资金违反财经纪律,仍配合虚列建设工程开支,致使南辰农场国有资金1507428.52元被套取,用于支付南辰农场接待和购买烟酒挂账、发放补贴等开支,其中286000元以补贴形式发给农场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其中刘启忠、吴多胤、陈海华各领取15000元(另有58500.63元刘启忠无法说明情况)。2017年12月,刘启忠、吴多胤、陈海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三、兰洋镇兰兴农场原党支部书记廖炳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兰洋镇兰兴农场时任党支部书记廖炳新、场长黄永南、副场长兼出纳刘传南、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站长邱福云决定,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特区物价补助的名义发放补贴,3年间分4次共计发放26700元,其中黄永南8300元、廖炳新8300元、刘传南6500元、邱福云、3600元。2018年3月,兰洋镇党委分别给予廖炳新、黄永南、刘传南党内警告处分,兰洋镇政府给予邱福云行政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借名目违规发放补贴,有的虚列支出套取现金,无论是何种形式,损害的是公权,谋取的是私利,都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更要严肃问责,除追究党员干部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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