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夕,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广东籍高三在校生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6月4日,王某返回广东备战高考。
此前,王某因涉嫌在海口秀英时代广场无故打砸汽车等财物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经仔细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作案时患有复发性躁狂症,正在海南省安宁医院接受治疗。于是第一时间通知海口市秀英区法律援助处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并主动向王某的母亲涂某及其主治医生当面了解相关情况。在此过程中,王某提出希望回家参加今年高考的诉求。得知这一诉求后,承办人加班加点核实案件相关证据,听取了被害人和辩护人意见,综合考虑本案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针对王某马上要参加高考这一特殊情况,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周末时间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该案,最终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并于2018年6月4日对王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鼓励王某放宽心态,以轻松的心态迎接高考。对此。王某专门写信感谢检察机关让其回去参加高考,并表示会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