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安局近日成功侦破了“3·16”非法采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挖机1辆、铲车1辆、农用四轮车4辆,这是6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澄迈县公安局获悉的。
据了解,3月16日凌晨,澄迈县公安局与县水务局联合开展行动,在澄迈县瑞溪镇山内村南渡江边打击一非法采砂点,现场查扣挖机1辆、铲车1辆、农用四轮车4辆,但由于天色昏暗,非法采砂人员均趁夜色逃离。澄迈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指示该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务必加大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侦办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侦破该案。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查明,瑞溪镇山内村南渡江边该处采砂点原属“鸿豪砂场”经营范围,该砂场因采矿证于2016年12月到期停工,但与山内村的租地合同有效期至2023年。自今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雄、曾某豪、李某渊等人利用这一时间差漏洞凌晨在该处非法采挖河砂,并转运至瑞溪镇山内村一偏僻空地囤积伺机售卖。
4月13日,经澄迈县价格认证中心对非法采砂点采砂量及其价值的评估和认证,该案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5月4日,澄迈县公安局将该案被立为非法采矿案继续侦办,同日,犯罪嫌疑人曾某豪、李某渊落网。5月17日,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雄到澄迈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澄迈县公安局于2017年5月正式成立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该大队自成立至今,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行政案件33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64人;扣押各类非法运砂车辆共73辆,铲车29辆,挖机10台,挖机电脑板5块,现场捣毁抽砂浮台26台,各类抽砂船只35艘,砂架8个,罚没“黑砂”2.5万余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