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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引进的领军人才以上层次子女户籍转入后高考不限报

时间:2018-07-31

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适应海南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人才需求。记者今天从最新出台的《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了解到,陵水推出系列引才新措施,聚焦旅游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体育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海洋产业、科技产业等重点产业人才。

关键词 自主创业

最高可申请200万元信用贷款

实施意见提出,服务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及互联网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健康产业、旅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体育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向国内外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各类社会人才特别是琼籍人才来陵水就业创业。自主创业的,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5年期限的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申请100平方米以内、3年内零租金的办公用房。

加大人才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人才在陵水就业创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50%,最高资助额度为50万元。积极引进众创联盟、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机构,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的3年零租金创业场所或最高500万元租金补贴,通过各类园区、企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来集聚人才。

关键词 住房保障

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赠房产

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聚焦教育、医疗事业发展需要,采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岁以下大师级人才、65岁以下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分别按人才层次和相应标准享受免租金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分期赠予产权。

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入住的人才公寓。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分期赠予产权。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同时,为陵水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关键词 子女入学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及领军人才直系亲属可择校入学

实施紧缺急需人才集聚计划,重点在教育、医疗、农业、旅游、海洋、文化、商务、法律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参照市场薪资标准,通过年薪制、协议工资、技术入股等灵活方式,引育一批能引领行业发展的紧缺急需人才(团队)。对陵水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人才及团队,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100万—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一站式”完成服务人才落户、安居、社保、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照办理、出入境等业务工作。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及领军人才直系亲属就读陵水中小学、幼儿园可择校(园)入学,就读县内非公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学费的80%、70%、60%入学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2万元/年、1.5万元/年、1万元/年;领军人才以上层次子女户籍转入陵水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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