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的夏先生最近正因为“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事犯糊涂。因为他收到了交通规费征稽部门的通知,说他所驾驶的一辆机动车欠通行附加费未缴纳。可夏先生印象中,这辆车他早已闲置多月。这费用从哪来呢?
在交通规费征稽局发来的短信通知上写明,车主已经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要求夏先生尽快办理缴费手续。可夏先生记得,自己的那辆被环保、交警部门归纳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不能通过年审,已经被淘汰,所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他缴纳到去年为止也不再续缴。
不开了大半年的车,却被要求缴纳通行附加费,问题出现在哪?记者首先来到向车检单位和交警部门了解情况。
汽车年检单位表示,他们只是按规定,不给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做年审。交警表示,被划定为淘汰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需要车主自行报废。因车主不报废产生的后果,他们也不负责。最后,记者来到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工作人员查询,夏先生从今年1月份至7月份,拖欠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807.92元未缴纳。
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表示,车辆被淘汰是事实,但需要车主进行申请报废,根据报废凭证他们才停止收取车辆通行附加费。最后,夏先生也通过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了车辆报废申请。交通规费征稽部门也提醒车主,因缴纳义务人、车辆信息等变更的,应当到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变更登记,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