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安局交警支队吗?有人被撞伤了,肇事者已逃跑……”8月7日22点10分左右,好心市民向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报案称,在海榆西线168公里加800米路段发生一起伤人逃逸交通事故。
接到报案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七组全体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处置。经现场勘查,并到海南西部医院向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称其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儋州雅星镇往八一农场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对向行驶过来的不明号牌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三人受伤,其中一人多处骨折。
随后,交警支队事故七组将该案移交给了事故二组处理。“受伤者不能提供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甚至由于夜色太黑都看不清车辆的基本特征。”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二组王警官说,当天他们连夜开展调查,调取事故路段过往车辆近五百张照片,逐一排查。
“由于夜色太黑,为了避免相片排查出现误差,办案民警结合现场掉落物进行一遍又一遍的仔细对比。”王警官说,最终经过两天的仔细甄别确认车牌为琼AVU51X的轻型普通货车有肇事嫌疑。
8月9日,儋州公安交警支队事故二组遂传唤轻型普通货车车主徐某清,并让其驾驶肇事车辆琼AVU51X牌轻型普通货车到交警支队接受调查,经过对轻型普通货车及现场掉落物比对,确认徐某清就是该事故肇事嫌疑人。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徐某清承认8月7日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对于驾驶无牌摩托车辆的受伤司机,警方将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