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份,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份;立案处罚10宗,共处以罚款约23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宗……这是陵水黎族自治县今年上半年在环境执法监察方面交出的“成绩单”,从中不难看出陵水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态度和打击力度。
陵水环保局副局长陈林晴介绍,去年年底,结合国土环境资源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陵水成立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并争取到5名编制人员名额。经过招聘、选拔等程序,日前已有4名编制执法人员上岗工作。而陵水环境执法队伍远不只这几名执法人员。据了解,今年4月,陵水组建了一支33名环境网格员队伍,采取网格化管理环境问题。“环境网格员们负责自己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破坏生态行为及时阻止,阻止无效的,就上报环保局,由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陈林晴说。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事不宜迟。陵水结合环保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结合房地产业多的实情,陵水加大沿海房地产企业监管力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陵水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对沿海房地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记者从陵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中看到,截至目前,17个案件中有9个违法项目为房地产企业,主要是违反了“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私设暗管排污等。
此外,陵水积极开展其他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今年上半年,陵水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对各类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检查,两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区域,陵水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一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遏制环境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