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定安县综合执法局和龙河镇政府依法对龙河镇加东村一处槟榔黑果加工厂进行拆除。县政府副县长刘民到现场指导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据介绍,黄某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6月在定安龙河镇加东村石八农场二林区建设槟榔黑果加工厂项目,含1排26间瓦房、1间简易铁硼、1个过滤水池、1间简易铁硼卫生间,总占地面积2200多平方米,并投入使用。根据定安县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定安县综合执法局已于2018年4月13日依法对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1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但黄某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拆除义务,也未恢复土地原状。
29日上午,定安县综合执法局安排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在对违法建筑内部情况进行了摸底后,确保屋内及周边无人员停留并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建筑物总面积1500平方米。
据了解,自定安开展打违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对违法用地整治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尤其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推进拆违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