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那个邯郸4月27日讯(记者霍文龙 通讯员杜王义 崔潇)4月25日,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公安机关联手将躲藏在北京的被执行人张某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押回邯郸。由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变成涉嫌拒执的被告人,张某坐在囚车里追悔莫及。2016年1月,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唐某与被告张某、王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王某夫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义务。原告向峰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并多次前往其住所进行寻找,但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更想方设法躲避执行,长期下落不明,致使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为了寻找被执行人,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经过缜密调查,发现张某、王某夫妇有一定经济收入,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据申请人申请,我院依法审查进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决定对二人进行逮捕,并提请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2017年4月,藏匿在北京的张某被当地警方拘留。
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得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4月24日中午火速驱车赶赴北京,并于第二天一早将张某带回。目前,张某已被关押至邯郸市第三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实践中,针对执行对象多种多样、执行动态千变万化的特点,审时度势,多点出击,全方位多维度并用执行措施,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告执行、协调执行、悬赏执行等多种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执行“老赖”,有力震慑了其他试图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了无视法律者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