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17年全省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平台建设四项重点改革,加快按新体制机制运行,激发发展动力活力,近日,省商务厅出台《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四项改革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表——到4月底,全省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方案落实到位、运转顺畅;首批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50家开发区落实全员聘任、绩效工资,全面推开、入轨运行;行政审批局试点全部挂牌运行,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投融资公司实现平台实体化、运作专业化、融资多元化,改革效应充分显现。12月底前,全省其他开发区按照“四项重点改革”要求,全部制定改革方案。
深化开发区机构编制改革方面,4月底前,全省开发区要建立起精简、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实行“大部门制”,全部完成管理机构的组建、整合、调整,确保机构、人员、职能落实到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5月初,对行政审批局进行二次验收,60家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试点要挂牌运转或由县(市、区)设立。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12月底前,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覆盖范围。有条件的开发区均设立行政审批局或与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县行政审批局共享资源。
12月底前,全省开发区建立3个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向开发区放权力度,按照开发区“点菜”和市、县(市、区)政府“端菜”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有序地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开发区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以清单促进上级政府部门放权,以清单促进同级政府部门理清职责关系,以清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5月初,对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行二次验收。50家开发区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要实现按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运行,4月份开始执行新的薪酬分配办法。12月底前,扩大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覆盖面。全省开发区全面推行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完成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报批工作。
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方面,5月初,对投融资平台建设进行二次验收。12月底前,推广投融资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开发区全部设立投融资平台,完成公司注册,同级财政注资或将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物资产注入平台公司。
此外,复制自贸区经验方面,实施方案提出,12月底前,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重点,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
实施方案明确,将通过全面改革、典型带动、步步为营、梯次推进,努力打造一批机构精简、行政高效、机制灵活、投融资活跃的现代产业园区,加快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