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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魏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时间:2017-05-02

  长城网邯郸5月2日讯(记者 王自娟 通讯员 王德峰)今年1月份魏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邯郸市第一,2、3月份排名均居前四;3月份,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天,较去年同期15天增加13天,没有出现一天重污染。

  近年来,魏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等综合措施,使全县空气治理得到根本好转。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整治攻坚,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县政府成立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对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除通报曝光外,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去年入冬后,魏县共启动1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月25日-28日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集中查处建筑工地物料未覆盖37处,“小散乱污”企业物料未覆盖40多处,发现、处置秸秆、树叶、荒草、垃圾燃烧火点10余处。

  二是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以22个乡镇、街道为主体,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域内“小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今年以来,全县已出动检查人员3200多人次,检查车辆850多车次,摸排出“小散乱污”企业373家。联合县环保、公安、住建、规划、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的,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全县连续查封“小散乱污”企业56家,启动处罚程序19家,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11家。其中泊口乡一商砼企业拆除封条偷偷生产,业主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0日,对王某、马某等8家企业业主进行了训诫。

  据了解,去年魏县空气质量治理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08台,安装餐饮油烟治理设施60台套,治理商砼搅拌站8家,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16家,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16家,冬季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13次。全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197天,重污染天数仅22天,PM2.5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相比2015年,优良天数增加了111天,重污染天数减少了30天,在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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