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5日讯(张建平)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该方案旨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河北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河北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按照方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