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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司法局获全国先进称号

时间:2017-05-11

  长城网5月11日讯(宋柏松孙伟平)近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秦皇岛市司法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秦皇岛市司法局局长王秀成代表受表彰先进集体登台领奖,并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这是秦皇岛市司法行政机关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秦皇岛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心履职、努力创新,为秦皇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2012年以来,秦皇岛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和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该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秦皇岛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优胜单位、全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在2016年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秦皇岛市司法行政机关群众满意度达79.77%,位居全省各设区市第一名。我省先后在秦皇岛市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四个现场会,推广该市经验做法。

  锲而不舍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基础薄弱曾是制约秦皇岛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2012年,秦皇岛市司法局新局党委班子组建后,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强化顶层设计。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协调市编办等部门出台《调整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意见》。为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连续4年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协调督导。局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推动解决人财物等瓶颈难题。每年组织2次为期1周的基层基础建设联查,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全市9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其中3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先进司法所,36个司法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全市规范化司法所比例达到35%,位居全省第一。

  始终不渝抓服务促发展。秦皇岛市司法局主动将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推进,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创新法律服务模式。联合市法学会组建法律服务团,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双违”拆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赠阅《法律实务指南》1万余册,下发法律服务联系卡10万余份,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全市社区服刑、刑满释放、强制隔离戒毒等重点人群管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紧紧抓住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契机,大力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在全市建成村(居)普法阵地600多个,较大规模的法治文化公园、景区、广场等100多个,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持之以恒抓改革求创新。改革创新是司法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秦皇岛市司法局立足“三个着眼”,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着眼民生诉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完成更名工作,在全市90%的乡镇(街道)、30%的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室)。着眼改革大势。在全省率先将劳教职能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型。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年调解医疗纠纷100多件,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着眼强化职能。建立司法行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与秦皇岛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减少“民转刑”案件。

  坚持不懈抓保障优环境。秦皇岛市司法局坚持“三个强化”,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强化外力支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视察工作,先后开展法律服务、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7个视察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强化队伍素质。每年组织实施“百千万”大培训工程,对100名司法局(所)长、1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万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类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强化对外宣传。相继创办内刊、门户网站和微博,利用中央及省市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外部环境得到充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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