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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搬迁城市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河北今年防范危化重特大事故要这么做!

时间:2019-03-26

3月2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 张艺萌 摄

长城网3月26日讯(记者 张艺萌)河北省是化工大省,生产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六位。记者从3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上做了一系列安排部署。

据悉,河北省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攻坚行动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对化工行业安全隐患再排查、风险因素再辨识,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对重大隐患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检查执法,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对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加密执法频次,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省级挂牌督办。

另外,对全省所有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逐一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制定全省化工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制定推动“四个一批”实施的有关财政、金融、科技等支持政策。

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应立即停产。危货运输企业交通违法多、隐患大、事故多的,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关闭、取缔。关停取缔的企业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

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化工企业,加快实施搬迁。省政府确定的39家搬迁企业,10月底完成搬迁改造。经排查摸底、评估符合搬迁情形的,一并纳入实施。

对列入搬迁入园、改造提升、做强做优的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若存在重大现实隐患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先停产后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列入改造提升、做强做优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实施方案。

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对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实施停产改造提升。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限期实施搬迁。全面推动园区信息化建设,所有化工园区8月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10月底前园区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要将监测数据接入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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