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张田勘(北京)
5月13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发生丙肝抗体阳性。近日,经过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的专家组的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工作,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丙肝即丙型肝炎,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全球丙肝的感染率约为3%,世界各地有超过1.85亿人感染丙肝病毒,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3.5万例,每年有35万人因丙肝而死亡。
丙肝不同于甲肝、乙肝,最大的特点是,人们被丙肝病毒感染后,一般不会或很少出现症状,以致人们对这一肝炎的防范和治疗放松警惕,从而造成比甲肝和乙肝还要严重的后果。感染HCV后,会出现急性感染期,然后转为慢性感染期,如果不进行治疗,通常在6个月左右,有80%的感染者会转为慢性感染,约20年后会导致肝硬化,有的会导致肝功能衰竭,有的会转变为肝癌。所以丙肝被称为沉默的杀手。
由于这个原因,对丙肝的预防更需要特别慎重,尤其是医疗部门更应当肩负起第一责任。虽然尚不清楚这69位病人是如何感染的,但是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专家组调查,认为此次感染是血液净化室内部结构与布局不合理、人力配备不足、血液净化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引起,未发现共用肝素注射器重复使用情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在具体管理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同时,江苏省原卫生厅也下发过《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乙型肝炎患者须设立在独立的透析间,丙型肝炎抗体阳性患者复用透析器的复用机须设立单独的复用间。但是,东台市人民医院的透析室有四五十台透析仪器,患者没有分开,都在一个大的透析室做治疗。
这也意味着,患者们可能并不是一开始就携带有丙肝病毒的,而是收治之初并未将病患隔离开,当作普通病患收治,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有人得了丙肝,此后才发生相互传染。
由于没有执行相关感染管理制度、操作不规范、环境及物表保洁消毒不到位等,共同作用导致了此次大规模的丙肝交叉感染。
此外,如果存在交叉感染的情况,也应当进一步查明,病人是否还染上了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如乙肝、艾滋病等,而且对于艾滋病感染,要过12周再次筛查,防止窗口期感染者的漏诊。
目前,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要求,东台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院感风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针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也于5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显然,这是对全国所有医疗部门的要求。
公众对于丙肝这种隐形杀手也要格外当心,因为丙肝传播途径与HIV的传播相同,除了输血和输注血液制品外,静脉吸毒、无保护的性行为、母婴途径,以及文身、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都可能传播。而且由于感染后乙肝病毒后不会出现症状,也会让人放松警惕,不以为然。因此,一年一度的体检最好是做甲、乙和丙肝的全面检测,即便没有丙肝检测,只要出现转氨酶偏高,就要进行复查,尤其是要查丙肝项目,以确认是否为“沉默的杀手”造成的转氨酶偏高。
其实,如果及时发现丙肝,也会坏事变为好事,因为尽管目前没有丙肝疫苗,但在所有的肝炎中,目前只有丙肝是可以采用直接抗病毒药物(DAA)药物治愈的,治愈率可达到9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