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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校园“假水泥”案和解,不意味划上句号

时间:2019-07-30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河南一中学修建校舍遭遇问题水泥”事件官方调查结果已发布,因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鹏源公司两名主要当事人被控制。界面新闻从河南鹿邑志成实验学校获悉,双方已达成口头赔偿协议,待赔偿款项付清后,学校将不再追究涉事企业的法律责任。

学校在加班加点施工,希望赶在秋季开学前完工。

因“假水泥”损失惨重的学校,终于获得其应得的赔偿,这无论如何都是让人欣慰的事。我们得感谢这家民办学校,感谢他们坚持校舍质量的底线,捍卫孩子的安全,感谢他们抗争到底,捅出了这起水泥质量的大案。

不过,学校和厂家的和解,并不意味着“假水泥”案可以划上句号,恰恰相反,调查和追责才刚刚拉开大幕。

鹏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这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但公众更为关心的是,该公司到底生产和销售了多少不合格水泥,这些不合格水泥具体又流向哪里。官方表示,鹏源公司这批不合格水泥共有150吨,流往鹿邑的50吨水泥,25吨直接销往志成实验学校,25吨是经销商张某某自行使用。其他水泥则被查实流向江苏、安徽两省。

不合格水泥共有150吨,监管部门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是仅凭鹏源公司自述,还是监管部门经过了反复求证和确认?而且,水泥质量直接攸关工程质量,可以说人命关天。既然已经查出了150吨水泥的具体流向,那么是不是也应同步对社会公布,到底是哪些建筑用了不合格水泥,让这些豆腐渣工程一一现形。

鹏源公司公司的不合格水泥,是否仅仅只有这一批次,同样得打上问号。公开信息显示,从2017年到2019年,该公司多次爆出水泥质量的问题。这不由让人怀疑,鹏源公司是否是一个“惯犯”。对于该公司的水泥质量问题的调查,显然不能就事论事,而应举一反三,这才是质量监管的“正确姿势”。

除了涉事企业人的问题需要深挖之外,“假水泥”案折射出的监管漏洞和履职怠惰,更不能被忽视。

水泥质量向来是质量监管的重中之重。政府监管部门不仅有责任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按照《水泥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质量还需实行对比验证检验,定期与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对比验证检验。但看似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为何在“假水泥”面前失灵?是相关监管单位消极履职,还是监管体系本身存在漏洞,需要给社会一个交代。

“假水泥”一案中,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涉及校舍安全,涉及水泥质量这种责任大于天的问题,监管部门的反应极为滞后。事件发生后,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居然一直久拖不决,基本是学校在孤军奋战,等到媒体介入,整个监管体系才全面开动。甚至最近,还上演了“监管人员演哑语”的荒唐剧。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恪尽职守,其中有无官员失职渎职的问题,也当一查到底。

人命关天的水泥质量监管,不能依靠“假水泥”进校园这种偶然的事件。因为偶然,往往有诸多不确定,倘若学校在校舍质量把关上有所松懈,倘若厂家及时用赔偿封住学校之口,那么“假水泥”案很可能就被掩盖,公众的安全,就会被置于莫测的风险之下。因此,“假水泥”案,学校和厂家可以和解,但监管绝不能轻易“和解”。深入调查和追责,对监管“亡羊补牢”,才能从根本堵上“假水泥”等安全隐患,不给豆腐渣工程以容身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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