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张晨光)2月2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十一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案例一:沧州市运河区“服装超市”微商违法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服装超市”微商开展调查。经查,该微商存在违法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行为。因涉嫌刑事犯罪,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南宫市益华堂大药房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宫市益华堂大药房开展调查。经查,该药房存在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行为。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10万元。
案例三:隆尧县王某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王某开展调查。经查,王某存在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行为。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王某罚款6.5万元。
案例四:容城县朱某违规销售假冒防护用品案
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容城县朱某存在违规销售假冒防护用品的行为。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朱某罚款1.134万元。
案例五:三河市李某违规销售不合格防护用品案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三河市李某存在违规销售不合格防护用品的行为。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罚款8000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