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办调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全面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贾楠)2月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大气办将在2月11日至26日期间,实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日报制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各地要积极作为加强管控,明确禁燃禁放要求,但也有个别地方行动慢、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燃放时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极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公众的身体健康。各地要充分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要求,确保群众过一个健康、绿色、安全的春节。
各地要紧盯除夕至农历正月初六、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督查巡查;充分发挥县、乡、村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对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厅级领导包联制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监管责任,开展禁燃禁放专项督察,双人值班实时监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发现异常情况,限时处置或上报。
禁燃禁放管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政策,营造良好氛围。要压实责任,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导致空气质量发生严重污染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