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齐晨光)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定州市迎泰新城物业未经业主同意调高物业费”的问题。河北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经与留言人电话联系,表示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河北定州市迎泰新城C区业主,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物业费0.45元一平米,现在物业不通知我们业主,自行将物业费涨到0.49元每平米。希望有关部门为我们解决此事。
河北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经与留言人电话联系,表示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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