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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执行力度不打折 长期信访得化解

时间:2021-03-11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岳光照、王春柳)“我现在非常理解法院的工作,我知道法官在尽力地帮我。”申请人王某在拿到第二笔执行款后,非常激动,专门制作一面“严惩老赖好法官,秉公执法暖人心”的锦旗送给三河法院执行干警焦永良。

近日,三河法院执行干警焦永良经过多番努力,使一起追讨赔偿金的执行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还取得了申请人谅解,化解了一起信访案件。

2011年,申请人王某受黄某雇佣到古某的宾馆项目工地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工作中,王某不慎从工地三楼坠落受伤,经鉴定为6级伤残。三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古某、闫某与黄某一起对王某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三人均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甚至躲起来玩失踪。无奈之下,王某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河法院执行干警焦永良作为案件承办人,了解到除古某外,闫某、黄某均非本地人,在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果后,当即委托闫某、黄某户籍所在地法院调查二人财产状况,但查无所获。案件的另一被执行人古某为本地的拆迁户,经调查,古某早已不在该村镇居住,案件遂陷入僵局。为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焦永良将被执行人古某作为本案的突破口,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古某,最终经多方询问找到了古某并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古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古某一次性履行12万元,王某不再要求古某承担连带责任。协议达成后,古某积极履行了12万元执行款。

鉴于本案目前已无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供执行,焦永良决定先以终本方式结案,并耐心向王某进行了解释,但王某对此结案方式仍不理解,经常上访。为此,焦永良几次接待王某,对王某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重点释明终结本次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结案并不代表放任被执行人逍遥法外,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在查得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会随时恢复执行。结案后,焦永良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的下落。尽快圆满执结本案,维护王某合法权益,也成了焦永良的一个心愿。

近日,被执行人闫某经受不住法院对其采取的严厉失信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委托其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法院。在焦永良的积极工作下,闫某当即履行了10.6万元。此举也终于打消了王某的误解,表示相信法院能够给一个满意的结果。目前该案尚有7.54万元没有执行到位,法院仍将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案款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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