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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快缴费!未缴纳加收滞纳金

时间:2021-03-14

参加省级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快缴费

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河北新闻网讯(燕都融媒体记者杨佳薇)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下发《关于户下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省医保费未交费人员抓紧交费的通知》,提醒未及时交纳2021年度省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及时缴费。

据悉,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受委托为其户下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代收代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自2021年1月4日开始代收2021年度省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至今还有部分参保人员未及时交费。按照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入统筹基金,且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都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再次提醒未及时交纳2021年度省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为保证能够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及时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办理交费手续。名单详见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咨询电话:0311-8710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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