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汤润清)日前,河北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明确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者,一经查实,即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的制定颁布,旨在严厉打击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形成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企业知法守法、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强大工作合力。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举报是指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本市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的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提供相关违法线索。“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所指情形包括: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监测数据,或企业串通第三方运维单位实施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
办法同时规定,举报人举报时必须提供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和违法情形,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者污染源信息和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或者线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