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询问:我大学毕业刚刚入职,因为收入暂时不稳定,想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会嫔
“我大学毕业刚刚入职,因为收入暂时不稳定,想了解针对刚工作的人有什么公租房政策。具体就是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到哪里申请?”日前,陈先生通过燕赵都市报阳光帮办热线询问,他今年6月份刚刚大学毕业,在省会一家公司工作,由于刚刚入职收入有限,公司没有提供住宿,如果按正常市场价格租房,再加上生活费用,他每个月工资将所剩无几。听别人推荐说有公租房,价格便宜,想了解公租房政策。
针对陈先生的求助,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处长冯建磊。
冯建磊介绍,根据《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要有如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オ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冯建磊解释,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主要指申请家庭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时申请人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其他资料。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注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