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春节以来,武汉警方持续开展整治销售、燃放“孔明灯”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违规销售孔明灯案件3起,收缴孔明灯6000余个,移交工商部门处罚3人。
每年的正月十五,民间有燃放孔明灯的习俗。但由于孔明灯直接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安全,根据有关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武汉警方表示,近期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凡非法销售孔明灯或烟花爆竹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漂移物的,将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黄磊、通讯员王威、徐韬剑)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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