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4日电(李劲峰、周晶晶)今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非公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打出保护非公经济的“组合拳”。今年3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批捕侵犯非公经济权益涉案者123件173人。
记者从武汉市检察院了解到,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考虑非公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华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涉企诉讼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对查办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对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武昌区一家装饰公司老总阎某,因涉嫌行贿被采取强制措施。企业因他个人被限制,导致13个工程停工,400多名员工停工停产。检察机关鉴于其其犯罪情节较轻,在前期关押阎某后,对其取保候审,并同步办案,帮助企业恢复运营。
据介绍,今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贪污贿赂案件25件28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8人。对涉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四类人员”,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53人,决定不起诉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12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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