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地铁及轻轨站门前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的现象,武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11月11日起至昨日,交警共教育劝阻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带人等行为4000余起,查处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320起,行政拘留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人9人。
据武汉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法规行驶成为城市交通乱象首患,事故日益增多。今年起,武汉市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行为,对无牌无证、聚集候客、违法带人、安装雨篷、闯红灯、走禁行路段等行为依法严管,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等行为。
近期,武汉各交通大队组织警力成立工作专班,采取专项布控、警便结合的方式,于早晚高峰重点时段在各大地铁、轻轨站点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11月13日9:10,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在地铁2号线街道口站门口被洪山交通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客营运违法。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11月19日9:20,驾驶人罗某驾驶一辆墨绿色铃木牌无牌两轮电动自行车从洪山区小何西村向虎泉方向行驶。行驶至地铁2号线虎泉站时,被交警现场查获。被交警查处时,乘客正在下车并付钱给罗某。罗某表示对非法揽客及无证驾驶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依法接受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影响了行人、机动车的安全。对此,交警将持续依法严处: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扣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扣车;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扣车;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行政拘留;使用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一律行政拘留。(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李佳、欧阳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