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由杨幂、鹿晗等人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上映当晚,就被发现有盗版在网上流传,且是从黄石市阳新县一家影院盗录而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指定黄石市公安局侦办。今年1月25日,黄石某高校附近经营一家影视茶吧的大冶人卫某落网。日前,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000元。昨日,黄石警方向楚天金报通报了案件详情。
生意冷清 买盗版电影放映
卫某今年29岁。2014年10月,他在黄石某高校旁,开办了一家影视茶吧,主要面向学生播放电影,15元一张票。
因没有电影放映经营资格许可证,卫某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新片,只能从网上下载电影播放,即使卫某的影视茶吧收费与影院相比要低,但生意还是一般般。之后,卫某在一影视交流QQ群内,发现有人将翻拍的正在公映的电影以高价进行贩卖,于是动了心。
2015年春节后开学一个月左右,卫某在一电影论坛求购电影新片资源,有人主动联系卫某,称其有资源。随后,卫某与对方商定,以500元一部的价格购得一部上映仅一周的电影新片,并在影视茶吧内播放。虽然购买的盗版电影资源质量并不佳,但还是增加了影视茶吧客流量。
此后,卫某陆续从该联系人处以每部2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发行3至7天的电影新片资源,在影视茶吧播放的同时,将影片资源转卖,从中获利。
雇人进影院盗录电影牟利
好景不长,2015年7月,在打击影视侵权活动中,卫某的影片来源受阻。于是他想着自己找片源。
卫某通过多种关系,与阳新一影院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并私下与其和该影院放映员达成协议,对方同意卫某带着设备,在电影新片公映时,进影院盗录。之后,卫某还以1000元/次的价格雇了一名影楼摄影师。
电影《我是证人》上映当晚的“合作”结束后,卫某给了影院工作人员900元酬金。
之后,卫某又以一部700-900元不等的价格,以同样的方法,在该影院对多部影片盗录。这些盗录的影片,除了在影视茶吧内播放,吸引客源,他还上传到网上,供他人付费下载,交易付款使用支付宝或QQ红包,贩卖价格为200-500元/部。
经查,几年来,卫某违法所得逾十万元。9月6日,卫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警方在对该案侦办过程中还发现,该案涉及到的嫌疑人有37名,分布在全国21个省市。专案组认为这是一个侵犯电影著作权犯罪一条龙黑色产业链,于是立即将线索上报。(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