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纪,私自设立“小金库”吃喝送礼……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规违纪案例,洪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彭某、黄某被免职。
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彭某在担任洪山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指使下属采用票据套现、收入不入账、收取企业赞助等方式,私自设立“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开支。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罔顾纪律规定,多次亲自或安排他人从“小金库”列支吃喝、旅游、送礼等,多名班子成员因参与其中,被立案查处。
时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某,对本单位私设“小金库”和公款送礼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对此,洪山区委对彭某、黄某作免职处理,区纪委给予彭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时任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钱某在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认真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该街多名领导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白马洲村、和平村、铁机集团多名原班子成员涉嫌贪腐被立案查处,其中个别村集体经济组织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上述问题,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持续发酵。对此,区委对钱某作出免职处理,区纪委给予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胡弦、通讯员段晨晨)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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