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驾考秩序,非法敛财,害人害己。
9月19日,宜昌交警支队车管所向媒体通报:14日,在当阳交警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案中,被抓获的幕后主要犯罪嫌疑人、某驾校教练员张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据介绍,这也是湖北省因涉嫌驾考作弊罪而刑事拘留的首个案例。
14日上午9时许,当阳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小型汽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场,民警发现28号考台的考生吴某神态异常,在座位上不时调整坐姿和角度,并不时观察监考民警的动向。民警断定吴某有问题,当即控制了吴某,并从其身上查获出微型无线信号接收器和放在耳朵内的一枚米粒耳麦。
在对考生询问中,吴某陈述,其前期多次在驾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中未合格,便出2000元找某驾校教练员张某帮忙,考试所使用的作弊设备是通过张某联系并提供的。根据相关规定,作弊考生吴某被取消驾考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当阳市公安局接警后主动出击,迅速核实外围情况,抓获当事教练员张某。目前,张某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所,张某面对民警的询问,悔恨地说:"我错了,我真不该这样。"《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实施,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考试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姚华、李飞翔)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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