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洪山区纪委获悉,一名犯罪嫌疑人为避免收押,提供了一份虚假的就诊病历,审判员付某因工作失误,致使其长期脱离监管。
付某是洪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2011年8月8日,区检察院对向家尾村二组原组长向某涉嫌贪污一案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向某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15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案件审理中,向某为避免收押,将一份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出具的虚假就诊病历,提供给案件审判员付某。
2011年10月31日,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决生效后,付某未对向某提供的病历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依法对其办理交付执行手续,致使罪犯向某长期脱离监管。当地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2013年10月22日,区检察院受理举报,迅速纠正,并下达逮捕通知书。2015年1月31日,向某被抓获。
2015年11月19日,江夏区法院以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依据有关条例规定,付某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记者叶纯 通讯员周传燕、陈力 )
(责任编辑: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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