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我省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通知》要求湖北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范围。除学费、住宿费、考试费、服务性收费以外,还将代收费纳入清单,代收费包括教材费、学习生活用品费、军训服装费、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项目。
通知规定高校在学费政策上不得突破两个30%:全校重点专业数量不能超过总专业的30%;重点专业的学费标准比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上浮不能超过30%。
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沈佳)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