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收听收看水利部等国家10部委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会上,江西、江苏、浙江、重庆、广西、湖南、宁夏等7省(市、自治区)及北京市海淀区交流了推行河长制的经验,会议就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作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按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坚持高位推动,紧密协调配合,加强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宣传引导。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省委、省政府将就此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起草贯彻实施方案。要借鉴先进经验,强化领导责任,突出治理规划,增强投入保障,抓好监督整改,使我省早日全面建成河长制运转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和省林业厅负责人与会。(记者黄中朝、通讯员王晓)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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