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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立“威”、靠“打”敛财……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严惩

时间:2019-04-11

新华社武汉4月4日电(记者冯国栋 李劲峰)替人报仇、帮人打架、受雇讨债、放高利贷……一个盘踞在武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横行霸道,从砸车恐吓到聚众斗殴,只要来钱多、来钱快,什么都敢做。近日,这一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10月的一个夜晚,武汉一男子邀约朋友外出吃夜宵。男子泊车后,路边突然蹿出10多个“打手”,手持洋镐恶狠狠袭来。男子见状不妙,迅速驾车逃离。“打手”追赶未果,就把与男子同行的人打伤。

警方调查发现,这名男子此前曾因借款与他人发生过纠纷。受他人委托,嫌疑人黄某在收取10.6万元“好处费”后,率领“打手”报复该男子。

武汉市“扫黑办”、武汉市公安局成立专班,集中警力深挖彻查。一个以黄某、张某为骨干成员,陈某阳、李某武、余某伟等人为参与者的涉黑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民警先后在武汉、广州等地抓获10名该组织成员。黄某外逃缅甸后,武汉市公安局联合云南警方于2018年7月将其抓获归案。

“他们明目张胆打砸、聚众斗殴,还通过聚众造势‘抖狠’等一些软暴力手段,想以此树立所谓的‘威望’和‘江湖地位’。”一位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还充当“地下执法队”,放贷、讨债、报仇、打架,只要给得起钱,什么都愿意做。

据侦办民警介绍,这一犯罪组织人员关系呈塔状结构,成员达十余人,部分成员有犯罪前科。其中黄某、张某负责管理和发号施令,带领组织成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其他成员接受指挥,为组织充当“打手”。

据警方介绍,他们不仅受雇他人进行敛财,还通过高利贷等手段快速牟利。警方调查发现,该犯罪组织成员在武汉远城区放高利贷,月利率高达5%。借债人不接受高额利息无法还款时,他们就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还款,多人因此被迫离开武汉,前往外地躲藏,有家不能归。

3月27日上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非法拘禁2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致2人轻伤、3人轻微伤,财产损失严重。

法院认为,黄某等11名被告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最终,黄某等11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名被告人当场全部服从判决。

据武汉市“扫黑办”负责人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武汉已打掉16个涉黑组织,以及516个黑恶团伙。今年,武汉将以重点地区行业为突破口,启动新一轮打击攻势。除打击此类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外,还将在多个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除“号贩子”“医闹”“砖砂石霸”“工程霸”“校园贷”“套路贷”等一些案件背后的黑恶势力。(完)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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