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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获737亿减税降费红包 5月1日起社保费率降至16%

时间:2019-05-04

4月30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全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据测算,我省今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成为历年来减税降费惠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

今年初,我国实施史上最大规模减税降费,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1月1日起,小微增值税免征额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到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将所得税负降至5%和10%;4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率,制造业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由10%降至9%,且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5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明年4月30日,对困难企业提高稳岗和培训补贴力度。

今年初,我省已经全面实施了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提高小微增值税免征额等减免政策,加上4月1日起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我省预计新增减税降费达737亿元,其中减税583亿元、降费154亿元。

据悉,在全面落实国家统一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我省还加码减税降费力度。从1月1日起,按50%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新进规、培育库内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打八折”,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此基础上再打对折;货运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下调50%。我省已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减税降费稳定了市场预期、减轻了企业负担,给经济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下一步,全省将严格落实政策,依法治税治费,决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收“过头税”、集中清欠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防止“堤内损失堤外补”等现象发生;同时,全程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见效,增强企业和百姓的获得感。(记者张茜、通讯员朱彦)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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