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北新闻

湖北省消委发布“六一、端午”消费警示

时间:2019-06-01

5月31日,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六一”“端午”双节期间消费时,要注意购买有正规标识的产品。

省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家长在购买儿童食品时首先要查看有无“QS”标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其次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致敏物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第三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密封完整,不能购买包装破损、漏气的商品。

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因此,购买儿童玩具首先要认准“3C”认证标识。尽量避免购买制作工艺粗糙、掉色、外形棱角锋利、有毛刺的儿童玩具,以防孩子玩耍时受到伤害。

孩子在游玩过程中,家长应全程监护,尽量少玩手机,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孩子在乘坐游乐设施前,家长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警示语,指导孩子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循游乐场游玩规则,确保人身安全。

选购粽子方面,若线下购买粽子,应选择有营业执照的实体店购买;若选择线上网购,应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和信誉高的网店。购买粽子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被商家“超低价”“特惠”等促销广告所迷惑。

若是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宜超过2小时。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和发票,出现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投诉。(记者张茜、通讯员夏添、陈畅)

 

(责任编辑:张潘)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 上一篇:湖北:大学生入伍可享受诸多优惠
  • 下一篇:端午假期武铁加开47.5对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