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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将对困难群众实施物价补贴 惠及8类困难群体近20万人

时间:2019-06-01

5月30日,武汉市发改委会同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研究对困难群众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根据武汉市政府2016年审议通过的《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将启动联动机制。

今年4月,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9%,达到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前期武汉市发改委已起草工作方案报武汉市政府,并征得同意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日前,武汉市发改委适时启动了物价联动机制,财政及人社部门制定了按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9%发放物价补贴方案,筹集了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资金1180.81万元。

本次发放物价补贴覆盖8类困难群体,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散居供养城乡孤儿、集中供养城乡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象,将惠及196535名困难群众。

武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密切关注物价补贴情况,准确分析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生活带来的影响,适时启动相关政策,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记者唐晓安、通讯员周钢、韦大明)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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