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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宣布将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专项行动

时间:2019-06-08

图为长江武汉段水域。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 摄

新华网武汉6月6日电(李晓笛)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专项行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国斌介绍,2018年,长江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初战告捷,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生态红线空间管控,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严格水源地保护,三是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四是深入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五是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六是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七是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八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李国斌表示。

李国斌强调,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还将根据部门职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按照“实打实、硬碰硬、点对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八大专项行动。

具体而言,一是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控源、治污、增容”,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长江流域消除劣Ⅴ类省控断面(水域)整治目标。

二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一口一策”,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8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治销号管理。

四是启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含磷农药和黄磷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取缔淘汰一批,达标改造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有效缓解长江总磷污染。

五是推动“清废”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六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2020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整治。

七是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全省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八是组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101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2019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厂不达标的国家级园区完成整改。2020年,基本实现其他所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完善,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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