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培养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武汉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最高可以给予6000元培训补贴。此前,武汉召开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推进会,来自全市部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省市技工(职业)院校、部分民办培训学校、国家和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各区人社部门等130多个单位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解读了《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进一步宣传推广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这一新型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据会议政策解读,武汉市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小微企业由所在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培训对象是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培养期限为1年到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培训期满后,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评价或结业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
新型学徒培训将如何培养?企业承担学徒培养的主体职责,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管理。
为方便企业和培训机构备案申报工作,武汉市采取一个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即可开班的办法,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备案审核工作,市人社局根据备案审核情况集中发布企业和培训机构目录清单。
为激励企业、培训机构和新型学徒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武汉市采取目标激励措施,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5000元培训补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6000元培训补贴,对无法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只要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按照每人4000元给予培训补贴,这样的补贴办法既拓宽了企业开展培训的工种范围,又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记者章鸽 通讯员金睿)
(责任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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