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28日电(连迅)武汉市蔡甸区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区内企业直接融资,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意见》规定,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落实湖北省财政奖励400万元,武汉市人民政府奖励300万元基础上,蔡甸区区人民政府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在境外上市的,在落实湖北省财政奖励300万元,武汉市人民政府奖励200万元基础上,蔡甸区人民政府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政府性基金支持力度。蔡甸区设立总规模为2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技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助保贷”业务发展。区政府投入2000万元入池铺底资金作为政府增信,将“助保贷”贷款总额度提升至2亿元。“助保贷”单笔贷款最大额度提升至2000万元,缓解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问题。区政府支持商业银行推行纳税贷、技改贷、科保贷等免担保信贷产品。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蔡甸区对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设备投资不低于总投资80%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总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机器人”项目,按“工业机器人”设备投入部分5%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省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继续深化降费措施,积极降低用地成本,大力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