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7日之后,6月28日下午,我省再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此次预警主要涉鄂东及鄂西南等地。
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报:6月28日20时-6月29日20时,预计恩施地区、鄂州地区、黄石地区、咸宁地区,宜昌(长阳、五峰、宜都)、荆州(松滋西部)、孝感(大悟)、武汉(黄陂北部、新洲东北部、江夏中部)、黄冈(黄州、团风、红安、麻城、罗田、英山、浠水、蕲春)以及其他暴雨中心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风险较高(三级),请各地注意地质灾害防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杜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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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目前我省的做法是,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次日的天气预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部门(主要是环境总站的技术工作组),结合我省不同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在多年地灾数据分析基础上,构建预警预报模型,叠加降雨量,研判预测不同区域的地灾气象预警风险等级。省里的预警信息基本上覆盖到县级,市县可结合自身实际再有所细化。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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