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今年我省将推进河湖长制提档跨越,打造河湖长制“湖北2.0”升级版。
湖泊是湖北的“眼睛”和“名片”,我省紧扣省情水情,聚焦河湖长制,勇于探索创新,形成了一大批具有湖北特色的好做法、好典型。目前,河湖长制正从“全面建成”向“提档升级”转变,全省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确保碧水长清。
织密河湖长制体系“责任链”。我省将加快《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及地方河湖治理管护工作立法进程,强化优化河湖长制工作平台,推动《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一河(湖)一策深入实施,在压实河湖长责任上完善履职尽责制度机制,让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更加严谨高效。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小微水体全面纳入河湖长制体系,助推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将推进健康河湖创建、评估工作,巩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河湖监测能力、管护保洁等标准化建设成果,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目标任务。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力争在打赢碧水保卫战上再夺新胜利。”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表示,全省将健全动员服务、问题整改、经费保障等机制,推进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鼓励各地开展河湖保洁“三清”(清岸坡、清水面、清水底)行动和空间管控“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黑臭河、垃圾河,集中力量剿灭劣五类水。
社会力量治理河湖,往往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全省将致力在推进社会共治上激发新动能,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目前,已培育河湖志愿者队伍近1300支、10万余人。(记者胡琼瑶、通讯员熊渤)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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