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78个村已被列为湖北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示范村。
近年来,包括湖北在内一些省份的部分市县陆续开展了“共同缔造”活动,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将群众发动起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这种做法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月,住建部下发指导意见,鼓励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此次纳入试点的78个村,是从我省首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培育期名单中的97个村中经过考核评估后选出的。省住建厅表示,2017年至2018年,省住建厅安排各市州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7450万元,用于省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这笔资金中除已下达至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培育期的资金外,全部用于湖北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示范村。各地将尽快协调本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平均分配至各试点村。省住建厅和各地都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记者彭一苇)
(责任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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