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从省人事考试院获悉,我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审批阶段。经过笔试、面试,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在第一次考录的基础上,我省部分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总计229个岗位。
2019年7月23日(周二)9:00至7月25日(周四)15:00期间,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第二次考录的职位。
参加第二次考录人员,应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且在第一次报考职位对应的省直、市(州)、直管市或系统范围内申报。
如何理解这项报考原则?省公务员局在《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中解读,如考生A第一次报考了省直机关的职位,考生A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省直机关的空缺职位;如考生B第一次报考了咸宁市通山县乡镇机关职位,考生B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咸宁市乡镇(街道)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他空缺职位;如考生C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县以上机关职位,考生C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县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他空缺职位;如考生D第一次报考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生D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如考生E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E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公安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他空缺职位。(记者陈会君)
(责任编辑:陈剑)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