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聚餐饮酒消夜活动增多,“酒驾”发生几率也在增加,交警部门为此加大查处力度。记者从洪山区交通大队获悉,7月8日至14日,洪山交警共查获45名“酒司机”,其中醉驾13起,酒驾32起。
7月8日晚,洪山区交通大队在雄楚高架尤李村上匝道处设卡查缉。22时30分许,一辆尾号为ZA6的黑色奥迪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上前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透过车窗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高灵敏度的酒精棒刚递过去,红灯便闪烁报警。驾驶员郭某承认晚餐时喝了白酒,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已涉嫌醉驾。
得知自己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郭某连忙向民警求情,希望能网开一面放过自己。民警当场指出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并将其带到醒酒中心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7月14日零时5分,在珞狮南路夜间整治点,一辆尾号为638的银灰色越野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驾驶员汤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都怨我,都怨我……”面对民警的询问,副驾驶座上的同行女子连声自责道。经民警了解,原来该女子是汤某的妻子。当天,汤某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饭后便早早睡下。晚上11点多,汤某妻子接到女儿的电话,称第二天参加考试的资料落在了家里,准备打车回家取。汤某妻子心疼女儿,觉得丈夫当晚喝酒并不多,而且还睡了一觉,便将熟睡中的汤某叫醒,连夜驾车给女儿送资料,不料半路上遇到交警被查获。
“夏季是酒驾的高发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巨大。”洪山交警表态,将持续加强夜间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力度,确保辖区群众平安出行,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记者魏娜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张首恒)
(责任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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