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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时间:2019-07-24

7月11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于近日出台,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奖金按照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计,最高可达30万元。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奖金最高可达30万元。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办法》要求,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的信息;核实情况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本人证件和有效联系方式,便于举报奖励的核实和兑现。对匿名举报人不进行奖励。(记者曾莉、通讯员周怡、实习生何欣雨)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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