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对2018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表彰,我省再次获评“优秀”,成为中部地区唯一连续六年获此殊荣的省份。
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后,我省按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全覆盖再提升。将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分别与预算编制、预算信息公开、决算编制、决算信息公开一并布置,实现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四个同步”、绩效目标编报率100%;要求所有预算部门将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全公开,在公开预算信息的同时公开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信息中同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在全国率先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公开。
通过绩效信息全公开,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形成约束。2018年,省级对3个专项做出了财政退出决定、2个项目做出了政策调整的应用,对近三年预算执行管理绩效较差的省直部门,压缩2019年预算支出5亿多元。
我省还明确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确定省级到2020年底、市县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力争实现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夏晟临、实习生于蓝)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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