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危险驾驶,我以为至少要半年才能判下来,没想到是当庭判决。”7月23日,沙洋市民周某因醉驾,被沙洋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被判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从开庭到宣判仅用10分钟。
“醉驾入刑案件一天同时公诉5起,原来办案要一两个月,如今在10天内结案。”该案公诉检察官万诗友说,认罪认罚速裁案件最大特点是“快”,在检察环节10天内办结,庭审过程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并当庭宣判。
2018年10月,根据相关精神,沙洋检察院探索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该院简化、合并原来多达10多种常用办案文书,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合并为一份,审查报告采用格式化,从前需要三道程序的工作一次完成。
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龙介绍,该院通过实行集中批量受理速裁案件、集中审查起诉阅卷、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出庭支持公诉的“四集中”模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沙洋检察院还建立值班律师阅卷制度,为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具结提供便利,更能保证见证具结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三方在场”(办案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具结书签署机制。
今年1月至7月23日,该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5件,占公诉案件49.7%,适用速裁程序53件,占比68.8%,适用简易程序24件,占比31.2%,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各项数据在全省领先。(记者戴辉、通讯员王雄)
(责任编辑:刘晓丽)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