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8月19日电(记者廖君)明知无法通过国家规定的出版单位出版,便将自己在网站上连载的小说,通过淘宝网店出版、发行。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获悉,武汉“8·03”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此案是湖北省查办的首例网络写手非法出版发行“个人志”(作者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的刑事案件,全链条打击了涉及的写手、筹划运作、编辑、印刷、分销网店等环节。
“唐某,笔名为‘xx先生’的网络小说作者未经批准在互联网上制售非法出版物。” 2017年7月,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负责侦办此案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说,“90后”的女研究生唐某是一位在网络上拥有10万+“粉丝”的网络写手。从三年前开始,她在网络论坛上以每日更新的形式连载。由于小说含有色情、低俗等不良内容,曾多次被网站删帖。账号也被网站管理方封号处理。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因为小说涉及同性、恋童等不良内容,唐某无法通过正规出版社发行自己书写的5本小说。2015年中期至2017年12月,唐某分别联系了开设淘宝网店的尹某、董某,三人还就销售额商定了利润分成比例,由尹某、董某在网店先预售并帮助联系印刷,而后通过他们的网店向读者出版、发行这些图书。经查,这些小说共计印刷12372册(套),非法经营数额为118万余元。
因为案情复杂、性质恶劣、跨省涉案人员众多,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18年全国挂牌督办案件。审查发现,除了帮助唐某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外,从2014年以来,尹某、刘某(尹某之妻)、董某还通过自己开设的淘宝店铺,帮助14个省份的另外24名作家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数额为900多万元。
今年5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8名犯罪嫌疑人4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以12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案件违法犯罪环节完整、切断利益链条彻底、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数多,刑事打击力度大,对于规范出版发行秩序,震慑网络非法出版发行犯罪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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