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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督促湖南省互联网应用商店开展备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05

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应用商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国家网信办及各地网信办于2017年1月16日起,启动了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目前本次集中备案工作基本完成。经排查,仍有少数应用商店迄今未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湖南省网信办再次督促湖南属地内尚未备案的应用商店务必于6月9日前主动联系备案(0731―82688060)。对逾期仍未完成备案的应用商店,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有关备案要求详见《湖南省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须知》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湖南省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须知

一、设立依据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应用商店,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软件浏览、搜索、下载或开发工具和产品发布服务的平台。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还应当在业务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备案工作按照应用商店ICP备案地或许可证申领地划分。

二、备案材料

(一)材料目录

1、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表

2、主体身份证明

主体为自然人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主体为法人的,提供单位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域名证书复印件

4、互联网应用商店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签订的服务协议范本

5、移动应用程序提供者安全承诺书范本(内容可包含在服务协议中)

6、互联网应用商店平台公约范本(内容可包含在服务协议中)

(二)形式要求

1、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主体为自然人的,则由负责人签字)。

2、原则上每家单位汇总形成一套材料(无须装订成册),一式两套,报送至湖南省网信办。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无须盖章)随纸质版一并报送。

(三)接收方式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5办

邮政编码:410011

收件人: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1-82688060

电子邮件:hunanfuwu168@163.com

三、备案费用

此项备案无任何收费。

四、变更程序

湖南省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新办理备案。已备案的应用商店在永久停止服务后30日内向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请注销备案。

五、备案结果

有关备案结果,湖南省网信办将在备案材料提交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申请对象。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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